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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民政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19年3月25日至5月21日对市民政局党委开展了巡察,6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市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从讲政治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1.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到位。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党委成员一致认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全面深刻、客观公正、切中要害,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2.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尹卫民为组长,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坚持上下联动开展整改,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行分类施治、限时改进、定期督查,一竿子插到底,限期内完不成整改任务的直接追究承办人责任。

  3.立改立行,整改落实到位。坚持“问题认领制、整改责任制”,对照反馈问题,逐条认真研究,制定《<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巡察市民政局党委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提出了7个方面31项问题的针对性整改措施45项,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制度促改”的要求,明确分管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一一对应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多次召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加强对整改落实的检查指导,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31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29个、基本整改到位2个;45条整改措施中已整改落实到位42条、已取得明显成效3条。

  4. 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努力促使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一)关于“部分整改内容措施停留于纸面,有些至今未能落实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市民政局组成调查组,对相关直属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通过个别谈话和查阅台账资料,共发现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廉政风险防控、财务收支等方面问题9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二是修订《镇江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下发《关于调整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同时,市民政局将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责述廉述职述法中。

  三是加大对系统内年轻干部的培养,机关3名1985年后出生的年轻干部提拔为副处长、2名年轻干部进行平职级交流,选派1名副处长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关于“整改落实不够彻底,整改质量不够高,推进缺乏力度”问题的整改。

  认真梳理上一轮整改措施,对早于巡察整改方案出台前制定的制度进行修订。目前,《镇江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镇江市民政局党委工作规则》《镇江市民政局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考评实施办法》等已完成修订。

  (三)关于“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支出型贫困群体的低保救助研究不足”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成《镇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草案)》,目前已提交市司法局审查。同时,开展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调研,全面梳理镇江市对因病支出型贫困救助的相关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联合市财政局、市医保局草拟《关于对镇江市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实施生活救助的通知(试行草案)》,加大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力度,目前该草案已在征求意见。

  (四)关于“对低保人群的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已提请省民政厅提高省内跨市信息比对频次,建议按月比对在保对象省内死亡人员数据,按季度比对工商、税务等共建部门信息。自三季度起,镇江市在保人员信息将按照以上时间节点提交省厅核对中心核对,提高信息时效性。同时,在镇江社会救助“云”平台建立按月比对机制,实时监控死亡人员信息。此外,召开全市社会救助综合改革工作研讨会,部署农村低保保障金由季度发放改为按月发放的相关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关于“在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养老需求上缺乏灵活性”问题的整改。

  一方面以目标考核为抓手,下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市民政局主动申请将老年人日照中心建设项目列入省、市考核体系。今年,全市新建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列入省高质量发展个性指标体系和市政府民生实事,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19年度市政府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细化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并要求各地按月报送项目建设进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另一方面以现场督查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完成建设任务。为确保项目落实,局领导多次率队赴现场进行督促指导,经多方沟通协调,5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通过小区配套用房新建、闲置学校改建、物业用房调剂等方式确定项目选址,目前均已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阶段。

  (六)关于“对全市养老服务基础建设的使用效果和服务质量监管上有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方面,重点解决已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空置问题。市民政局多次赴正东路街道、七里甸街道、大市口街道调研并召开专项督办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另一方面,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评定标准和补贴政策。市民政局印发《镇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9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服务和管理评价体系,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补贴制度,将设施服务质量与运营补贴相挂钩,引导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高质量、连锁化、品牌化运营。

  (七)关于“解决殡葬市场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缺乏勇气”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民政局召开专题党委会,学习研究《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江市违规殡葬设施整治暨散坟平迁工作的意见》。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公安局、城管局等部门起草《镇江市殡葬服务中介管理意见》,拟于12月底前出台。

  二是草拟《“镇江市殡葬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邀请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市文广旅局,各辖区民政局,市殡葬管理处等单位召开“镇江市殡葬公共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方案论证会,听取各单位对信息平台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信息平台各板块的功能,力争12月底前完成平台搭建工作。

  (八)关于“对乡村振兴战略认识高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市民政局制定《关于修订完善〈镇江市民政局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经局党委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后印发。同时,下发《关于对乡村振兴战略涉及民政内容开展督查的通知》,市民政局由三位局领导带队,组成三个督察组,对各辖市(区)13项重点工作内容进行督查,并形成督查报告。

  (九)关于“推进乡村社区治理不够细致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重点培育发展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等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开展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印发《镇江市2019年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将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纳入项目范围,扶持农村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助力农村社区组织发展。

  二是加大对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指导,每月开展一次业务指导。同时,按照每个乡镇抽取两个村的比例,制定下发群众满意度调查表,了解居民群众对行政村服务群众满意情况。

  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和谐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意见》中规定的行政村办公服务用房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的要求,截止2019年7月底,全市村办公服务用房达标率95.83%,提前一年半完成省定95%的达标任务,未达标的20个村正在积极推进达标。同时,经过实地调查,丹徒区世业镇、辛丰镇两镇的20个村(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均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其中5个村达1000平方米以上。达标村的“八室两超市一广场”服务功能全部健全,部分村正在按照市委组织部“四室一厅一栏一广场”的要求,开展标准化建设。此外,全市部分村根据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品牌创建,目前已建成的特色村达30个。

  (十)关于“乡村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镇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评定标准(2019版)》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区社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通知》,完善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评价体系和补贴制度,并向各辖市(区)政府通报社区养老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同时,督促指导句容市尽快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措施。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消除敬老院安全隐患。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实施新一轮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对照《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中28项指标,对敬老院运营服务中的重大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同时,积极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力争引进“民资”对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并向社会老人开放,提高床位使用率。

  三是市民政局组织以“扬帆馨港 筑梦成长”为主题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夏令营活动。同时,调整镇江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出台联席会议及成员单位职责、下发联席会议2019年下半年工作要点,在成员单位职责及工作要点中明确强制报告制度,要求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主体务必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此外,检查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落实强制报告,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协商解决困境儿童监护缺失的问题。

  (十一)关于“以形式主义整治形式主义”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相关单位开展专题调研,印发《关于调整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的力度,目前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争取9月底前将各部门职责调整到位。

  二是开展市直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改情况督查,通过整改措施的可行性、有效性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目前各处室、各单位整改均取得明显成效。

  (十二)关于“对民政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调研不足,制定措施不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拟对凤凰岭饭店进行公司化改造,目前已完成凤凰岭饭店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初稿,待正式报告公示后,制定《凤凰岭饭店改制方案》。

  二是局党委召开专题党委会,对康兴干部任免事宜进行集体研究,配齐配强康兴领导班子。同时,局领导多次赴康兴了解生产经营、组织生活等方面情况,局组织人事处、规划财务处等处室对康兴党建、财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十三)关于“开展信访核查工作敷衍、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以“一事一文”的形式下发督查通报,对重点问题要求5个工作日限期回复,做到即收即查即办。同时,严格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备案制度,及时移交问题线索,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信访调查工作,协调谈话、实地调查等工作,确保信访核查工作落到实处。

  (十四)关于“撰写调研文章存在‘照搬照抄’现象”问题的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本着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目前,每名局领导围绕分管业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均申报了一项调研课题。

  (十五)关于“党员学习教育抓得不严”问题的整改。

  局党委依托“七位一体”讲学平台,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督促党员每日坚持学习;举办名师讲堂,对系统内部分党员进行专题辅导。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文件等,3名党委班子成员和3名直属单位负责人作重点发言。同时,草拟《市直民政系统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细则》。此外,举办党务干部专题培训班。

  (十六)关于“‘三会一课’制度盯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基层党组织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提升党建工作质效。局组织人事处对下属7个党(总)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发展党员情况、道德讲堂开展情况等进行季度专项检查,提出意见建议18条,并要求各基层党组织限期整改到位。

  (十七)关于“基层党建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

  坚持问题导向,修订《镇江市民政局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同时,根据局县处级领导的分工情况,结合“一岗双责”的要求,调整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下发《关于调整领导党建工作联系点的通知》。

  (十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后继乏人”问题的整改。

  结合机构改革,局党委对相关岗位进行调整;配齐配强康兴领导班子;加大对系统内年轻干部的培养,机关3名1985年后出生的年轻干部提拔为副处长、2名年轻干部进行平级交流,选派1名副科职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救助管理站加强干部梯队建设,2名年轻同志被任命为救助管理站中层领导。

  下一步,在条件成熟时,将对其他同志职务进行调整。

  (十九)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尚未落实落地”问题的整改。

  充分利用“学习强国APP”,抓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的宣传教育,目前,市民政局学习强国参与度、活跃度均位列全市第一方阵,分别在全市学习强国推进会和机关工委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加强对各辖市(区)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邀请各辖市(区)民政局领导班子成员、网宣员等40余人,参加专题辅导,引导各辖市(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好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同时,将按照“管行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指导各辖市(区)民政局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要求,上报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报告。

  (二十)关于“思想理论学习缺乏深度”问题的整改。

  举办第六期“名师讲堂”,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全系统近150人参加会议。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扫黑除恶重要指示文件等,3名党委班子成员和3名直属单位负责人作重点发言。

  (二十一)关于“网络阵地建设和创新管理不足”问题的整改。

  开展网宣员、网评员能力提升系列培训。召开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统网宣员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水平;举办“名师讲堂”,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题辅导,全面提高网宣员、网评员舆情研判、应急处置、正面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网络阵地管理,制定《关于成立局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

  (二十二)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救助站加强对采购环节的监控,对入库和领用流程进行重新规定。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报销单据的审核。市救助站开展了全体采购人员廉政谈话,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

  二是市募办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同时全面梳理市募办廉政风险点,详尽制定防控措施,确保按规范程序做好各项工作。

  三是市民政局制定《镇江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规范了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强了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

  四是根据新“三定”方案,开展市直民政系统权力节点、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梳理汇编工作,共梳理权力节点84个、风险点233个、防控措施321条,制定下发《镇江市市直民政系统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编》。同时,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日常监督检查的通知》,局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及规划财务处组成日常监督检查组分别对7家直属单位开展半年督查。

  (二十三)关于“津补贴发放随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直属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进一步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局分管领导对相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了提醒谈话。

  (二十四)关于“干部任免违反组织程序”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了相关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任职严格按推荐、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支部讨论和公示等程序,免职必须履行部门提议、谈心谈话、支部讨论等程序,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二十五)关于“执行工作纪律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

  局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规划财务处等处室组成督查组对殡葬管理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市殡葬管理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此外,制定《镇江市殡葬管理处公章使用管理制度》,公章移交办公室规范管理。

  (二十六)关于“对部分基层单位宣传工作投入产出比缺乏有效评价”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募办结合预算情况,制定完成年度宣传工作计划。同时,做好市场营销宣传工作,2019上半年全市福彩销售增幅在全省排名第四。

  二是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2019年度市募办年度宣传预算工作。同时,明确从明年开始,每年由本单位或第三方开展宣传经费的绩效评价。

  (二十七)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研究、不上报”问题的整改。

  完成直属单位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督查。目前相关直属单位重新修订了《“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权力节点监控措施,切实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市民政局通过OA系统日常监管与半年督查一次相结合,加大对大额资金使用等监督力度。

  (二十八)关于“存在项目工程款拆分嫌疑”问题的整改。

  完成直属单位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督查。市福利中心已进一步完善有关工程建设权力节点监控措施,重新制定《镇江市福利中心合同管理办法》;市殡葬管理处增强墓地建设规划。市民政局通过OA系统日常监管与半年督查一次相结合,加大对项目工程合同签订、支付等监督力度。

  (二十九)关于“工程概预算不严,合同金额变更增加随意性大”问题的整改。

  完成直属单位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督查。市民政局通过OA系统日常监管与半年督查一次相结合,加大对项目工程合同签订、支付等监督力度。

  (三十)关于“财务报销凭证不齐全”问题的整改。

  已完成直属单位2019年上半年的财务督查,加大对财务凭证附件的管理。市福利中心、市殡葬管理处都进一步完善了财务规章制度。同时,组织直属单位全体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知识专题培训会,对《镇江市民政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相关管理规定以及财务凭证附件管理的相关要求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十一)关于“超预算使用经费”问题的整改。

  完善修订市募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重大项目安排决策行为;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权力节点,明确从工程建设项目确立到工程款支付流程,全面梳理涉及岗位、职责和风险点,针对性制定出风险防控措施。

  三、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的打算

  下一步,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是坚持“两个责任”,领导干部带头主动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支持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紧盯不放、一鼓作气,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

  三是坚持务实创新,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要把上一轮巡察整改遗留的问题与这次巡察“回头看”发现的问题结合起来全面整改,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扫黑除恶督导等整改结合起来同向发力,与推动民政事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真正将巡察工作成果体现在改善民生、提升服务质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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